开放平台营销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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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移动开放平台营销服务协议

本协议系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360”)与您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您自愿与360就营销服务事宜所订立的有效协议。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条款,即表示您与360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在接受本协议条款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360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询问,360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360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术语定义

1.1360:指依据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主体,本协议系指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

1.2您:指委托360为其提供营销服务的法人主体。

1.3营销服务:由360根据您的认购需求向您提供的营销类服务,具体详见本协议第3.1条约定。

1.4360移动开放平台:360所拥有、控制、经营的移动开放平台,网址为https://dev.360.cn/,以下或称:“360平台”。

1.5360移动开放平台规则:360移动开放平台所发布的对您具有约束力的全部规则、条文、通知、约束、说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正文及360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种规则、条款、帮助文档等。

1.6第三方供应商:由360授权或指定的为您提供部分或全部营销服务的第三方。

1.7游戏:指您拥有合法著作权或授权并由您通过360平台运营的游戏。

2.协议的确认和接纳:

2.1您若与360进行营销服务合作,应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及360平台规则的全部条款,并按照360平台上的提示完成对营销服务的认购。如您不能接受本协议内容,应终止本协议的确认;如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确保可按照本协议要求履行,则请继续按照360平台页面的提示完成相关营销服务的认购。

2.2您应保证向360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等所有信息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您知悉,该等信息真实、有效是360同意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条件。如该等信息中的任何一项存在虚假,均构成欺诈行为,360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3您不得将360提供的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您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360。因黑客行为或您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360不承担任何责任。

2.4360有权单方补充并修改本协议,并一经360做出通知立即生效,具体以360平台通知内容为准。如您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收到以通知后24小时内与360相关业务部门取得联系,否则,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

3.合作内容

3.1 为满足您针对游戏的玩家在360平台开展游戏活动的需要,360将在360平台为您提供与活动相关的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营销活动策划服务、

用户活动策划服务、活动奖品物料仓储服务、运营物料定制服务、推广活动服务,以及360平台所展示的其他营销服务事项。

3.2上述第3.1条中360向您所提供的营销服务事项均以360平台页面显示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规则为准。您需认真阅读本协议及360平台相关页面规则,从中选择您需要的最适合您的具体营销服务,如一经您操作即视为您已知晓并同意接受相关营销服务的认购流程及认购规则,且一旦认购成功,无论是否已经开始执行和使用均不得进行退换。

4.费用与结算

4.1360在360平台提供线上充值方式以支持您对营销服务的认购,您在认购前须在360平台进行营销服务费用的充值,充值完成后,您可在360平台可查询到您充值的费用金额,同时,在您每次认购成功后,360将按页面所显示的营销服务价格在您所充值的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认购费用。请您在充值前勿必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该充值费用仅用于认购营销服务,且一旦充值即不可提现和转让、退款,如您无法接受充值规则,请不要进行充值操作。

4.2具体营销服务的价格以360平台页面所显示的价格为准,同时,360有权自主地不定时地对营销服务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服务费自于认购页面公示之时起生效。依据本协议发生的服务费,以成功认购页面标注的服务费用为准。

4.3在您认购营销服务成功并付款后,您可以通过360平台发票管理入口进行发票申请,每次申请金额为截止至申请日您已认购但尚未开票的营销服务费用总金额。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360于每两个月初第一个工作周周四(如遇节假日顺延)处理您申请的发票,并按您提供的邮寄地址寄出。您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如信息填写有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4如因您的原因导致发生游戏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向360主张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的,360有权在您所充值的费用以及其他任何应付您的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5.360的权利和义务

5.1360有权自主地不定时地对营销服务的内容、规则以及费用等任何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新的内容、规则或费用将会在360平台公示,在公示内容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公示时间视为变更生效时间。

5.2360对您的认购具有最终审核权和确认权,如审核不予通过的,360应及时通知并说明理由。

5.3360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与您结算费用。

5.4360有权委托第三方供应商提供营销服务事项,您对此不持异议。

5.5您充分了解并且同意:如为第三方供应商为您提供营销服务的情况下,360对第三方供应商所提供的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产品质量、售后、仓储、配送等相关问题)不承担责任,如您在第三方供应商所提供的营销服务过程中,非您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损失,360将向您提供相关供应商的信息,并协助您共同向供应商追究责任及索赔,并最终因此所获得的赔偿以从第三方供应商处获得的赔偿为上限,如从第三方供应商处获得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则不足部分您自愿自行承担,360不承担任何责任。

5.6360如因客观原因主动取消已认购成功的营销服务的,360将退还您已支付的费用,但无须再承担其他责任。

5.7360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如因360单方原因而导致合作终止的,除已经认购成功的营销服务费用外, 360将退还您已充值但未消耗部分的费用。

5.8360所提供的资源以及360提供给您的其他任何技术或技术性资料含有的知识产权均归360所有和享有,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不得被解释为360授予您任享有何明示或默示的有关这些知识产权的任何许可或其他权利。您亦保证不会侵犯360享有的知识产权,否则,将全额赔偿360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6.您的权利和义务

6.1您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的对接,以便合作的顺利开展。

6.2您应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各种行为的能力,否则,您不能与360进行营销服务合作,且应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给360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3您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将您的账户用于其他目的,否则,360有权随时单方限制您的账户功能,并有权中止或终止合作。 

6.4因您自身原因而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均由您自行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360无关。

6.5您保证认购营销服务时向360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等是准确、真实的,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您所提交的资料错误或侵权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的,由您自行承担,如因此给360造成损失的,您还应全额赔偿。

6.6您充分了解并确认,360系接受您的委托仅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营销服务,而并非营销活动本身的参与方, 如涉及到参与营销活动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的用户、合作方等)的,该第三方系与您形成合同等法律关系,您需自行向第三方承担责任,360就您所认购的营销服务不对除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负有义务或承担责任。对于您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均由您自行解决,与360无关,如因此给360造成损失,您应负责赔偿。

6.7您一经认购成功营销服务,未经360同意,不得擅自取消或变更。

6.8您应保证认购需求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否则,360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服务。

6.9您须遵守并配合360及第三方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服务规范、管理规范及其他要求,如您违反上述相关规定或要求,360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6.10您必须保证维护360及其关联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不得制作有损于360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作品、文字、图案。

6.11您不得以360或360关联公司的名义享有任何权利和/或承担任何义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6.12您保证在服务期间不得实施任何有损360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360的著作权、名誉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

7.知识产权

7.1您与360因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而被授权接触或使用对方之商标、专利、著作权或任何其他相关资料涉及的任何专有权均不视为转移上述权利的所有权,上述权利的所有权应属于提供方。

7.2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 未经对方事先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均不得用于超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

7.3您与360各自对其软件及产品享有专有权利,未经权利人的明确授权,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演绎、拆分、反解对方的技术和程序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进行可能损害对方专有权利的行为。

7.4360在为您提供营销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归360所有,您只能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用于本协议约定的营销活动,不得超出前述范围使用,否则360有权追究您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8.保密

8.1未经360书面许可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您不得向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360的任何信息。 但为本协议履行之需您可向其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授权雇员(“接收方代表”)披露前述信息,接收方代表应同意承担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相同或更严格的保密义务。

8.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您应承担由此给360造成的一切损失。

8.3未经360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就本协议发表任何公开声明。

9.税务

9.1您与360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9.2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需为另一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代缴方应在代缴后5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缴税证明,另一方应在收到该缴税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缴方全额支付代缴税款。

10.商业诚信协议

为确保合作过程中共同遵守商业诚信行为规范、制止商业贿赂行为,您确认已完全阅读及并承诺遵守360的商业诚信约定:

[https://www.360.cn/about/shangyechengxinxieyi.html]。

11.声明与保证

11.1您与360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和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11.2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声明、陈述和保证即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协议终止

12.1协议有效期自您完成本协议的确认之日起至本次订购服务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12.2对于您主动申请终止合作的,您应当在终止之前提前90日书面通知360,经360确认后方可终止合作,并对于您所充值的费用,360有权不予以退回。

12.3本协议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您与360因履行本协议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2.4本协议约定的持续义务的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3.违约责任

13.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13.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3.3在您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本协议约定情形后,您应根据按本协议约定向360及时做出说明或进行改正。但是,无论360是否告知您、您是否提出说明或改正等,均不影响360进行自己的独立判断和采取相关措施。

13.4若因您违反本协议规定、360平台相关规则或相关法律的规定,360有权对您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同时对于已充值的费用,360有权不予退回。

14.责任限制和免责

14.1在任何情况下,360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360平台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360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4.2尽管本协议中可能含有相反的规定,360对您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何原因或何种行为方式,始终不超过您在协议有效期内因委托360提供服务而支付给360的服务费用(如有)。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1)黑客攻击;

2)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3)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

4)病毒侵袭。

15.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15.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6.通知

16.1360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QQ、常规的信件传送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本协议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360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送达,对您产生约束力。若您不接受的,请您24小时内书面通知360,否则视为您已经接受、同意。

16.2若由于您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您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您同意仍然视为您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 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16.3您同意360或其合作伙伴可以向您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码等发送可能与本协议不相关的其他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广告等。 

16.4若您有事项需要通知360的,应当按照360平台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360,且您与360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

17.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7.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17.2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

17.3凡有关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异议和矛盾,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则应向协议签订地(即北京市朝阳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8.其他规定

18.1未经360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分包或委托给任何第三方,否则360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360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360关联公司(为本协议之目的,“关联公司”就某公司而言是指通过股权、协议或其他方式控制该特定公司,受该特定公司控制或与该特定公司同为某一集团(公司)或个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而无须另行征得您的同意。

18.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8.3一方依照本协议所获得或保有的任何权利、能力或补救措施均不排除其所拥有的其他权利、能力或补救措施的适用,并可同时适用上述各项权利、能力或补救措施。

18.4本协议包含各方就协议标的所达成的全部约定及谅解。各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声明、陈述、谅解、谈判及讨论全部废止,本协议另有明确说明的除外。

18.5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8.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您与360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7本协议任何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及其解释。

18.8您一经确认,即视为您认可本协议规定内容,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范围内归360所有。


(本行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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